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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何以可能

 

    时人倡言宪政,有谓宪政乃宽容政治之表征者,且云西方之宪政文化即奠基于基督教文化之宗教宽容的基础上,似乎颇有道理。我不否认宗教对宪政秩序的形成有着相当大的作用,而且可能更重视宗教对宪政的重大意义,但是把宪政观念纯粹奠基于宗教宽容或者宗教信仰的基础上,我觉得似乎有些过分。

    现代宪政起源于英国,英国乃宪政之母,这已成学界公论。然英国宪政肇端于何?当时议会要求限制和削弱国王的政治权力,国王则主张绝对的权力欲置议会于死地而后快,双方展开决战,查理一世被送上了断头台,克伦威尔则被拥戴为集权力于一身的护国主,此后斗争更是如火如荼。国王与私有财产所有者、普通人民之间的这场斗争,最后以相互妥协而告终,究其根底,是在于双方力量经过博弈过程而进行理性计算的结果。即使是1688年的光荣革命,其实质也是国王与议会、天主教与新教政治斗争的产物。当威廉三世登基后,自知所以能当上英国的国王,完全是凭借议会的力量,与议会抗衡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因而对议会通过的法案虽颇有微词,但只能被迫接受。而议会也就凭借手中的实力,先后通过一系列法案,以限制国王权力,彻底根除君主专制,从而为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奠定了基础。

    美国宪政的实现,则更多地属于政治斗争而达成妥协的产物。独立革命胜利后,美国人最初并未主动意识到构建宪政的重要性,相反,一些将领意欲拥戴华盛顿为君主以再造一个君主立宪制式的英国。幸亏华盛顿“天下为公”,充满了无穷的政治智慧与魅力,拒绝了这一建议与要求。此后联邦党人与共和党人为争夺政治权力,口诛笔伐而相互攻讦,致使初建的邦联政府风雨飘摇。延至十九世纪中叶,南北矛盾更是紧张之极,最终在林肯的领导下,通过战争方式才得以解决。即使是我们今天津津乐道的司法审查制度,当初也是两党政治利益斗争的产物。

    法国的情景则似乎更糟。自大革命爆发后,各派政治力量“你方唱罢我登场”,煞是热闹。尤其是法国的宪法,在此种政治斗争的夹缝里,犹如农民在田地里更换农作物品种一样频繁。直到二十世纪中叶,戴高乐将军凭借自己的实力和威望奠基了“半总统制”以后,法国的政局似乎才趋于稳定。

    因此,要说西方宪政的生成,其实政治利益斗争才是其永不衰竭的动力。但问题在于,政治利益斗争存在于任何一个国家,何以宪政在有些国家总是难以扎根?从一些西方国家的宪政历程来看,似乎其政治利益斗争总有一定的限度。虽然革命中总有人头落地,但从总体上看,各派政治力量通过政治斗争最终并没有“你死我活”,更多的是相互妥协达成共识以构建政治秩序。在这里,基督教的宽容情怀的确为这种妥协与共识提供了一种价值理念和精神支持,但宽容精神的落实,却唯有在政治斗争中通过多元力量的反复博弈才有实现的可能。

    中国的儒家文化传统也讲“忠恕”之道,也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等,似乎也体现了一种宽容精神,我们也总是乐此不疲地沉浸于儒家的“王道”之中。但是不要忘记,儒家的“忠恕”是以君子与小人的界分为底线的,宽恕顶多是君子对小人的一种恩赐,并且必须以“忠”为前提,这就将宽容完全排除在政治斗争之外了。而后又由于“大一统”思想的张扬,君主权力的高度集中与极端垄断,致使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斗争不是“你死我活”,便是“鱼死网破”,很少甚至没有相互妥协而达成政治共识。一个王朝被彻底推翻,另一个王朝如法炮制而来,由于缺少政治利益集团斗争的不断推动与妥协,中国的政治历史也就仅仅是一部王朝更迭的历史而已。

    所以,千万不要将这种“大人不记小人过”的宽恕等同于宽容,即使能够进行创造性的转换,恐怕首先也得真正懂得了西方的宽容之道才能着手。因此倡言宪政而呼吁宽容政治固不为错,但是切莫忘记,就算我们的文化传统真的可以开掘出宽容精神的本土资源来,也许我们面临的最大问题应是如何使其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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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删除 Guest (2007-12-25 12:20:51, 评分: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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