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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灵魂的肉体

 

    苏格拉底将哲学从天上请到了地上,其主要目的就在于从人本身之中为知识的大厦找到一个稳固的基础。为了奠定这个基础,苏格拉底发展了灵魂或者心智(psyche)的概念。在他那里,灵魂不是任何特殊的官能或者特别的实体,而是一种理智和性格的能力,是一个人有意识的人格。他始终坚持认为,灵魂就在我们本身之中,我们正是因为灵魂而被断定为是聪明的还是愚蠢的,是好的还是坏的。可见在苏格拉底这里,灵魂就是人格的结构,正是灵魂使得我们通往一种好的生活。

    柏拉图进一步在一个人的身上发现了三种不同的活动:理智、激情与欲望,并把这三种活动都归结于灵魂。在柏拉图看来,物体自身是没有生命的,只有灵魂才能是生命和运动的原则或者推动力量。三种不同的灵魂活动相互联系,但是又各自指向不同的方向。因此必须用灵魂的理性部分统治激情与欲望的部分,才能使三者达成它们的共同目标。所以寻找人类生活的真正目标,当然属于灵魂的理性部分的功能。惟有理性,才能防止激情与欲望可能带来的幻想世界,才能使我们进入一种真正道德的生活。而且柏拉图不论如何认为灵魂是由造物主还是天神所创造,但其总是进入我们身体的,惟有灵魂与身体的结合才能产生一个有生命的、有死的被造物。后来的亚里士多德更是强调灵魂与肉体的紧密结合。

    这种灵魂与肉体结合的西方传统,当然有时也遭受过怀疑甚至反叛,但基本上属于西方看待人的典型理路,而且也是西方人格观念得以形成的思想基础。那么回到中国的文化传统,情况恐怕将大有改观。在中国的传统社会,灵魂与肉体的关系基本上是用心与身的关系来加以表述的。在这种表述之中,心与身发生了关系联结的断裂。我们往往是用身来指称自己,如“自身”、“本身”等,其实就反映了我们用肉体来指称个人的倾向。即使是个人日常生活全方位的修为,我们也只是称为“修身”。如果自己的身份与地位发生巨大的变化,还是形象描述为“翻身”或者“降身价”。哪怕为了某种理想或者美好的向往献出自己的生命,也有“捐躯”、“献身”甚至“舍身取义”、“杀身成仁”等之说。可见在我们这里,身体或者肉体就可以直接代表我们的全部,就是我们自己。

    至于心的部分,不仅与西方的灵魂概念大相径庭(特别突出的就是我们把心看作身体的某种官能,总喜欢将精神方面的痛苦说成是“心痛”),而且在我们这里,也不是一个人单独的活动与事业。只有在“仁”的二人关系中,心的影象才能够凸显和呈现出来。换句话说,如果在单独一个人的场合,心是我们无须注重的,所以儒家讲的“慎独”功夫,其实就是专门针对个人在心无法到达的地方可能出现的放任状态。正因为这样,一旦脱离具体的二人关系,心就有可能处于混乱甚至癫狂状态。在日常的现实生活中,我们总是喜欢讲“将心比心”、“以心换心”等,其实也是心的二人关系的反映。可见我们这里的心,并不是自己本身的事情,而是一种二人关系的活动。简单地说,我们的心只可外求,不可内举,跟古希腊内在于肉体的灵魂观念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既然我们总是用身来指称自己,而对他人有心又总是出现在具体的二人关系中,因此我们对他人的关心也总是体现为对他人的身的关注。事实上,中国的父母养育小孩,几乎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孩子的吃喝拉撒上,至于孩子精神上的健全与否,总是不太关注。我们日常生活中可以为孩子的吃喝拉撒花费无尽的精力,但是我们也懒得甚至完全是没有意识对孩子说上一句“我爱你”,以致我们长大以后对异性说上这么一句话都感到脸红。这种从小养成的身的被关注状态,使得我们过于注重身的问题,总是喜欢到处寻找美食,一种身体化的倾向最终培养起一种口腔化的倾向。中国的烹饪如此发达,恐怕就跟我们这种身体化的倾向有关。所以在这个方面,我们跟西方人有着太大的区别,他们吃饭似乎是为了增加能量,是为了活着,而我们则好象活着是专门为了吃饭似的。现实生活中我们热衷于“请客吃饭”,其实都是通过关心对方的身体而体现自己对对方的“有心”。所以我们平常见面,往往情不自禁开头就是这么一句话:“你吃过饭了没有?”千万不要以为这只是普通百姓日常生活中的所为,其实即使是政府也如法炮制,而且可能有过之而无不及。近代西方列强打开中国大门,满清政府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当时就总是喜欢请洋人吃饭,只可惜洋人吃是吃了,但并不领情。

    洋人不领情,那是因为他们与我们有着文化上的差异,我们却是大为领情的。日常生活中“请客吃饭”,其实正是陷在种种“情”的关系中而难以自拔。所以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治理,也是将这种对身的关心发挥到了极致。儒家治理国家的三字诀——养、教、治——总是把“养民”看作政治的第一要务,而法家的祖师爷管子则更是明确断言:“仓廪实而知礼节。”好象一旦脱离了对身的给养,必将天下大乱一样。所以中国历朝历代,无不围绕这个“养民”问题而大做文章。一直到近代的孙中山先生,还将“民生”问题作为三民主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到我们今天,也还是为解决这样一个问题而自豪。似乎在我们中国,老百姓只要还有一口饭吃,政治治理就可以寻找到自己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老百姓当然也是不会轻易就起来造反的。

    既然对身的关心体现了“有心”,那么对那些搅乱秩序的坏人与恶人进行惩罚,当然也是对其身体进行侮辱、控制或者消灭而来得合理并有效得多。所以肉刑的存废问题在中国古代几乎是法律史的一个难以绕开的问题,即使形式上废除了,实践中总是死灰复燃甚至无所不用其极加以滥用。至于象髡、耐这样的剔除头发或者鬓角的刑种,西方人简直是闻所未闻,也不得其解。可见凡是我们要表达对别人的反感或者不满,总是喜欢拿他们的身体出气。但即使如此,我们在遭受这些身的伤害的情况下,也还是希望能够把自己的身延续下来,所谓“好死不如赖活”,就深刻反映了我们对身的依恋与眷顾。正因为如此,打开中国二十四史,我们可以看到类似勾践的人物简直不胜枚举,而且还会受到卧薪尝胆之类的赞许。甚至那些罪犯临死前也要喝酒吃饭,看似壮行,其实则是“死也要做个饱死鬼”式的对身的眷念。

    这样对身的眷念,在道家“为腹不为目”的人生哲学里恐怕达到了顶点,以致后来依托其思想基础的道教总是喜欢通过修炼而达到长生不老的观念,不知让多少人为之痴狂。而儒家虽然不象道家那样为了明哲保身而使身退出是非领域那么消极,但自孔子开始,一直就有一种“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士大夫情怀。孔子云:“道不行,乘桴浮于海。”其实就是将身从道不行的现实生活中撤出。所以在中国古代尽管也有“士可杀而不可辱”的豪情,但这往往是自己的身受到他人的心的牵引而付出的牺牲,更多的情况都是钱谦益那种“水太寒”的苟且偷生的态度。

    所以这种对身的极端眷念,不仅使得普通百姓都十分看重自己的身家性命,而且也使得统治者总是解决“民生”一样的饱暖问题,而把对身的发动的力量掌握在自己手里。尽管道家的“愚民政策”不是后来统治者公开宣称的治国法宝,但至少对于思想的垄断与专制几乎是千篇一律。这就完全造成了一种个人没有精神的被奴役状态,使得个人仅仅体现为一堆保养起来的肉体,个人独立的人格观念也就根本无从得以产生。

    余华的小说《活着》近来被搬上了印屏,那种没有灵魂的肉体的活着,几乎看不到任何精神的高贵,这是否是我们现实生活最真实的写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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