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温晓莉老师《行出法律人灵魂的正义性》讲座所引发的思考
之前在海报上看到《行出法律人灵魂的正义性》这个题目的时候,原以为这是温晓莉老师特意为毕业生们准备的送行寄语,就像苏力在北大法学院所做的那样。但是讲座一开始,我就发觉到这并非只是“寄语”那样简单,实际上我认为,三位老师(特别是温晓莉老师和肖洪泳老师)是在进行一项启蒙试验。这项试验就是——让一部分人先清醒过来,或者说,让一部分灵魂先站起来!
无疑,这项试验对我们当前那些无意识、情绪化的大学生而言,是有深刻意义的,相信也确实惊醒些许梦中人(我认为目前要想达到更好的效果是不可能的,因为太多的大学生实属“无异议、情绪化、低智商”的“乌合之众”)。但对于我来说,长久以来的一种自觉意识让我感觉到,这项试验在产生启蒙效应的同时隐藏着危险和不安。
德国诗人荷尔德林认为,生活的目标不仅仅是享受现存的物质,而是存在需要表达意义。在荷尔德林看来,仅活过是不够的:正是通过对意义的要求和对生活定性概念标准的追求,人类超越动物。我们必须以如此一种方式生活,以致于我们从容面对死亡——至少在某一点时间里,我们寻求像上帝一样生活 。实际上这也阐释了一种灵魂的生存状态和对肉体生命灭亡的态度。
肉体把我们禁锢在疼痛、饥饿和情欲的枷锁,而灵魂以一种神圣的姿态向我们传递忧伤、焦虑和爱的隐喻。由此,任何一个理性人都会意识到肉体的浅薄恶俗和灵魂的无限崇高。贝多芬曾说过,正是由于自己失聪,才让他终于聆听到上帝的音乐,从而得以完成了对自己灵魂形象的最终塑造。按照这个逻辑,我们可推知:双目失明,我们便可看清自己的灵魂;四肢瘫痪,灵魂得以行动自如;性功能丧失,灵魂得以保全圣洁。既然如此,那么我们活下去的理由,或者说我们的肉体存在的理由究竟是什么?
如果说肉体不过是灵魂的奴隶和工具,甚至只是累赘,意识到这一点就会发现,这个世俗世界不再为我们的生存提供充分的目的和意义。这个时候,一切都变成了对荒诞的生存能容忍到何种程度的问题。我是如此地体味到肉体生命存在的悲凉意味,以致于生存的焦虑和空虚感占据了我。当我思考到这一层面的时候,如果继续下去,我的思想就要不可避免地直面死亡。
死亡是人类生存无法克服的限度,偶然和必然性的死亡永远像一柄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剑,随时准备君临,这意味着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中个体的命运永远在劫难逃。
沉思至此,我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
自杀是塑成灵魂形象和实现灵魂最终价值的唯一方式!
——这也就是我所说的这项试验的危险所在。
Ps:一个问题:
宙斯施于西西弗的刑罚,是折磨西西弗的肉体还是惩罚他的灵魂?西西弗为什么会乐此不疲?是他的肉体还是灵魂在承受这份荒谬的沉重?如果说我们因为有了灵魂才会追求解放和自由,那么西西弗为什么不反抗?西西弗的灵魂在哪?
TAG: 法律人灵魂